北安,建制村。隶属姚堡乡。
因驻地命名。
北安村村委会
北安村现辖区域:1906年(清光绪三十二年),隶属新民府巡警总局第四分局,分局驻地在王三户屯。1908年(清光绪三十四年),新民府巡警总局改为警务局,各分局改为区,隶属关系不变。1910年(清宣统二年),隶属新民府警务局第五警区,警区驻地在王三户屯。1913年(民国二年),新民府改称新民县,隶属新民县警务局第五警区,驻地在王三户屯。1923年(民国十二年),政区和警区分开,隶属新民县第六区,区公所驻地在王三户屯,小北屯为管内主村。东北沦陷时期,隶属新民县第六区的王三户屯警察署。国民党统治时期,隶属新民县中腰堡乡。1947年秋,新民县民主政府曾驻小北屯(今北安),解放战争中,是最早解放的地区,隶属新民县第九区。
解放初期,隶属新民县第九区,区政府驻地在东炮台子。1950年4月,隶属新民县第九区, 区政府驻地在大三家子。1956年3月,隶属小梁山区,北安为所辖乡。1958年2月,隶属新民县大三家子乡。1958年10月,隶属梁山人民公社,北安为所辖管理区。1961年7月,隶属大三家子人民公社,北安为生产大队。1966年秋,大三家子人民公社驻地迁移到中腰堡,改称为立新人民公社,隶属立新人民公社。1981年,辽宁省地名普査标准化处理后,改称姚堡人民公社,北安仍为生产大队。1983年9月,实行乡(镇)、村制,撤销姚堡人民公社,设立姚堡乡,北安生产大队随之更名北安村。
北安村位于东经122°28',北纬42。07'。坐落在姚堡乡北部,距乡政府7千米处。东南分别与腰四家子村相连,西与黑山县小东村隔绕阳河相望,北与大路村相邻。
2012年末,北安村辖北安、北姜屯、年子屯、韭坨子、赵家屯、刘士尧屯6个自然屯。总户数603户,总人口 1771人,总人口中有非农业人口 65人,满族人口 27人,蒙古族人口9 人。
总面积15. 9平方千米。地势平坦,沙质土壤。耕地面积1110。亩,林地面积8000亩,水域面积7亩。主要粮食作物有玉米、大豆;主要经济作物为西瓜、花生。
境内有曹大线公路通过,由刘士尧屯入境,在北安出境,路段长2. 5千米。距村西1千米处有南北流向的绕阳河,流经河段2千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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